败类
不得不说,在如今美图横行,照片大都不可信的年代,对方这个颜值还是与照片没有太大差别的,而且比照片更多了几分生动。 对方五官精致,妆容很淡,却比较得体,而且她皮肤白皙,胜雪三分,只可惜在如此炎热的天气下,对方也还穿了个半袖的衬衫,只将半截藕臂裸露在外,白的夺目。 她的肤色不是那种瓷白色,而是更偏向于冷白与苍白之间的,颇有些林黛玉的意思。 只是她的身形又有些丰腴,不似现下流行的骨瘦如柴,长腿如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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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孟宇第一次来阳城,是来参加大学同学孙伟的婚礼的。在坐了三个小时的车从省城到阳城,到达阳城的时候天色已晚。 在通知孙伟自己已经到达阳城车站之後,孙伟说自己在忙,会让朋友开车来接他。 他也能理解,毕竟结婚前的琐事确实比较多。 可这一等就等了半个多小时,不知道他是忙忘了自己这个老友还是怎样。好在最後又终於来了。
更新至 第五十九章·2021-12-26 23:02:30
那里还不够湿润。贺梅不敢冒进,她用手指捏着男人的硬家伙,用龙头一下下地拍打着自己幽暗处的缝隙,然后眉头轻皱,神情专注,左右摆动着龙头,拨开那越来越鼓胀的层层花瓣。像耕梨梨开焦渴的土地,粗壮的龙头在反复冲撞几次之后,终于顶破重重阻碍,刺入到温暖潮湿的大地深处。
以女儿的病为引因,让主人公和岳母的关系起了变化。作者看似东一笔西一笔的,可却挥洒自如,对故事节奏把握的很好,用词精简,没有过多累赘的叙述。让读者很轻易的就了解了故事的大概脉搏。这种掌控力真的很厉害。 作者文笔细腻,描写老太婆动情的词虽然不多,但是把她春心荡漾的形象表现的一览无余,活脱脱的就像被扒光在读者眼前,佩服作者的文学功底,作品的代入感可见一斑。乱系书最难的是什么,还不是亲情的感觉。作者确实做到了。
小婉,我的小娇妻,在三年前我们相识。 小婉是一个温柔婉约的女孩,当时她只有23岁。一头及肩的秀发,时时散发出迷人的清香,一双水汪汪的杏眼,常幻出迷恋我的神采,让我一望她的眼就神魂颠倒。 诱人的樱桃小口像清纯的小鹿一样微微上翘,惹得我对她的小嘴总是吸吮不放,品尝源自她口中的芳香的津液,立即就能让你热血沸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