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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得做个自我介绍:姓名当然免了,就叫我光吧。这篇文字里,会随时出现这个称呼。今年35岁。在某直辖市的一个知名教育集团里,当语文老师。老婆孩子在一块,其实表面看起来挺幸福的。但是,正如张爱玲说的那样,生命如一袭华美的袍,外面闪着炫目的光彩,里面却爬满了蝨子!
更新至 第三十五章·2016-07-11 17:36:08
我妈变做我妻是不可思议的事,我妈穿上嫁衣,当我的新娘却是快要成为事实。 事情是这样的,她真答应嫁给我,这是我们的共识,也订了婚。 但是,由形而上的思想,到形而下的物器,她都要被改造。 自青葱岁月,我妈就是我的心上人。
沈言和我是患难哥们,从小玩到大,一起打架,一起逃课,零食分着吃,衣服换着穿,上大学也考到了同一个城市,直到上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小子。 在大学期间,沈言经常到我们学校找我蹭饭,沈言挂在口头的名言就是:「朋友是食堂,女人是衣裳,三天换个食堂,七天脱件衣裳」,偶尔还在宾馆来次「交际联欢。」 仅仅靠他养父的每个月给予也无法满足他的后宫培养计划。
刚和男友在时钟酒店里激情了一回,还在回味着刚才的余奋。我看着躺在身傍的伟忠,一副孩子脸的他,却有着健硕的身材,更要命的,是他那话儿又粗又大,龟头不但棱角横生,兴奋时更硬如铁棒;每当我碰到它,便会全身酥麻,即时有一股很想被它占有的冲动。 也许是我太爱他吧!伟忠是我第一个男人,从我十几岁认识他的第一天,就神推鬼撞般跟了他回家,便在那天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他。他可能有过不少经验,他的技巧真的很好,一开始便抱着我吻得天旋地转,就这样被他脱光衣服,抱到床上夺去了我的贞操。